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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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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四类药品”上报流程。4月13日下午,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零售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启伟,相关股室,鹤城区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了疫情防控督查发现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同时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进行了再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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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零售药店要充分发“哨点”监测作用。一是提高大局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哨点”监测工作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监测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落实经营场所疫情防控要求,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再进行体温检测。三是规范“四类药品”上报流程,对购买“四类药品”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

陈启伟强调:一是近期国内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市局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监管的相关要求,各零售药店要强化“哨点”监测作用,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夯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筑牢疫情防线。二是各零售药店负责人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稍微放松警惕、防范不严格,便会出现漏洞和问题。三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零售药店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对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抓好整改,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因时因势调整防控工作内容,督促指导药店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李黎 黄静

编辑:滕靖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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