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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大会选举期间“八不准”会风会纪

湖南省关于大会选举期间“八不准”会风会纪

(湘组发〔2021〕4号)

一、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或请他人代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

二、不准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发微博微信、交头接耳,在会场外长时间逗留,影响会议秩序;

三、不准在会议期间饮酒、组织参与吃请活动或接受会外人员宴请,擅自到会议安排地点外食宿、出入娱乐休闲场所;

四、不准接受或赠送任何礼金礼品,代表、委员会客一律在驻地宾馆大堂进行,不得将来客带入房间;

五、不准借助代表、委员的影响力办私事、谋私利,借机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擅自散发各种资料,组织或参与串联、拉关系等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以威胁、欺骗、利诱和其他非法手段妨害代表、委员正确行使选举权、被选决权和表决权;

七、不准编造或散布谣言,诬告或诽谤他人,影响和干扰选举工作;

八、不准阻扰对违反会风会纪、干扰破坏选举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来源:鹤城融媒

编辑:刘皆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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