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督查的通报

  鹤纪通〔2018〕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发电〔2018〕10号)精神,围绕整治扶贫领域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7月4日至7月6日,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全区乡镇(街道)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单位都及时传达了区委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会议的相关精神,组织学习了《鹤城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鹤办〔2018〕20号)、《鹤城区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鹤纪发〔2018〕8号)等文件,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关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大部分帮扶责任人都熟知帮扶贫困户的相关情况,了解相关扶贫政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凉亭坳乡、坨院街道没有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方案,也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城南街道、城中街道没有学习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相关会议记录;城南街道、城北街道、迎丰街道、红星街道、城中街道、盈口乡没有按照鹤发〔2018〕6号文件要求,在本单位加挂扶贫办的牌子;城中街道所制定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与上级要求不符。

  (二)对结对帮扶工作不重视。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潘峰、区教育局郑时周、坨院街道欧阳柳依对其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基本情况不了解;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黄继明在其贫困户扶贫手册上登记的走访记录只有2次;部分帮扶责任人对“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清楚。

  (三)日常工作信息上报不及时。城南街道、迎丰街道、红星街道、城北街道、盈口乡、城中街道没有按照鹤发〔2018〕6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扶贫工作资料至区扶贫领域专治办。

  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被通报的乡镇(街道)一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到位,于7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联系方式:2337030)。

  全区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问责,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纪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印发

编辑:申湘华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党史
  • 旅游
  • 书记区长报道集
  • 基层
  • 新闻H5
  • 视听
  • 视界
  • 要闻
  • 鹤城手机报
  • 外媒关注
  • 理论学习
  • 榜样力量
  • 民生
  • 概况
  • 专题
  • 时政
  • 玩转·鹤城
  • 经济
  • 公示公告

阅读下一篇

返回鹤城区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