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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区住建局党委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积极对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住建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巡察整改有关要求,一致认为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非常中肯、非常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精准切合住建局实际,非常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此,区住建局党委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整改工作由党委书记李利朝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对认领的整改工作负主责,局办公室、人教股协调督办。区住建局党委先后于 8月3日、8月8日、 9月6日、9月18日、9月26日,召开5次党委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实施方案,每月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形成了区住建局党委《关于落实五届区委第一轮巡查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7个类别47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政治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

  (1)狠抓党建工作会议部署事项的落实。一是明确一名分管党建工作的副局长专门负责,对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的党建及中心工作,责任到人,层层传导,确保会议精神及决定事项及时落到实处。二是制定了《干部职工工作管理制度》,从实际工作出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水平,提升工作效能。

  (2)严格履行公文发文程序。一是加强对办文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及业务培训,已按规定参加区委、区政府的办文及公文写作类的培训2次;二是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按程序发文并做好发文记录,没有按程序行文的一律不予套红头发文、盖章。

  (3)党委会增加了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内容。一是明确了党委会工作内容。党委要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会议必须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局党委书记是局领导班子的“班长”,肩负主体责任。必须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局党委委员要主动上肩、及时研究、靠前指挥,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本单位及行业的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4)牢固树立以党建引领中心工作的理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要夯实党建工作促业务发展,杜绝“局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两张皮”。坚持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二是想方设法提高党建工作专业化水平及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首要任务,配备人员、设备,加大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5)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议事决策制度》,全面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决策决不能有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局党员领导干部要科学、完整、准确的理解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核是少数服从多数,要求集中多数人的意见,最后的表决是集体表决,并记入党委会议记录。

  (6)制定了《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是加大了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3、政治生活不正常的问题整改情况。

  (7)制定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把《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规定落到实处,抓好中心组学习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同时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内容要有深度和广度,党委中心组工作部署要有实质内容,制定年度详细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8)局党委按规定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是按规定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充分准备,征求意见、参会人员、会议程序、会议记录等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台账。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关于支部党建工作方面

  4、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9)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建工作,研究和探索党在建设领域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提高党建工作有效性,充分发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坚持将党建工作预算纳入会议议程,做到党建工作经费有保障。

  (10)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每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专题听取局机关党建和下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做好专题研究会议记录并存档。

  5、机关支部“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11)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党支部高度重视做好活动记录,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支部活动,局党支部活动记录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党支部会议和活动专设记录本,记录一般包括: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支部委员会记录、党小组会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支部学习记录和党内活动记录。党支部书记要在每一次支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12)每年年初制订支部活动会议方案,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组织生活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一种重要形式,要达到“从严”要求,必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以推进。按照“一会四评”的要求,开展好党员自评和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参评,同时做好组织生活会议记录。

  (13)补充完善党员活动日内容。党员活动日的目的是搭建党员活动经常化平台和党员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坚持党员活动日,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使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同时做好党员活动日内容与影像资料保存,做好会议记录。

  6、“两学一做”活动台账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14)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要坚持不懈抓下去。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举措。

  (15)详细制定“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印发有对象,内容结合区住建局实际,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

  (16)党员干部带头上好党课。局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到所联系的支部上党课,党课内容紧扣“两学一做”主题。

  (17)做好专题讨论会议记录。开会时负责记录的人员要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会议上的报告、讨论的问题、发言、决议等内容记录下来。

  (18)加强党员干部突出问题排查及整改是“两学一做”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局领导干部积极配合加强排查整改,不能流于形式。

  7、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19)规范党组织关系排查“回头看”台账。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问题,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扎实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扎实开展2017年党组织关系排查“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

  (20)立行立改,规范支部换届工作。做好了局机关支部换届工作;对下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批复规范文号;指导老年支部、一建公司支部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要求一建、二建、设计院、老年支部换届附选票;已指导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支部换届。

  (21)明确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每年年初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专项经费预算,同时要有具体的开支说明,资料台账齐全。

  (22)每年的党费缴费明细表与缴费凭证一同存档。

  (23)立行立改,完善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每月到村调研记录、民情日记、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到村调研记录、“三个捆绑”等资料,并作制度性安排。

  8、下属企业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

  (24)加强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配齐班子、选好支部书记,协调落实党员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党员活动,并按时收缴党费。

  (25)局党委下发《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相关意见》,指导下属单位加强党建工作。针对一建、二建、工程总公司、设计院等单位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指导规范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

  (三)关于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26)立行立改,严明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制定了《干部职工工作管理制度》,严格上、下班签到制度,每月进行公布,与考评、绩效挂钩;不定期对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

  (27—28)加强党性教育,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坚持不懈地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要求党员自觉实行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实干精神,积极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战士作用。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确保警钟长鸣。

  (29)立行立改,项目兼职取酬人员已按要求进行清退,共计清退资金49800元。今后严格按政策(廉洁纪律)要求发放津补贴。

  10、“三转”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30—31)根据上级工作体制改革要求已进行调整。

  11、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32)对巡察发现的上班时间玩手机的职工进行严肃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2017年评先评优,由个人作出书面检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离岗、脱岗;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网上购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3)规范津补贴发放,立即整改到位,6名在职干部已按规定退还兼职取酬资金共计49800元。

  (四)关于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2、违反政府采购法的问题整改。

  (34)经费使用严格按政府采购方面相关文件要求去落实。同时严格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13、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整改情况。

  (35、38)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规范财务处理。

  (36)美丽乡村建设共拨付启动资金50万元,已于2016年11月——2017年5月全部拨付至相关业务单位。

  (37)对项目部资金严格按区里相关文件执行。规范使用项目工作经费,对项目部资金严格按区里相关文件执行。

  14、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整改情况。

  (39—40)从2016年开始已整改到位。公务接待严格按要求附公函、菜单及陪同人员名单等。

  15、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

  (41—44)立行立改,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规范财务处理,严格按相关规定发放津补贴。

  16、未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的问题整改情况。

  (45——46)立行立改,积极筹措资金,缴清相关税费。

  17、重复领取重点项目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

  (47)立行立改,已按要求进行清退。同时规范发放福利待遇,认真整治在重点项目重复取酬问题。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坚持在抓常抓长、落细落小上下工夫,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干部作风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努力使区住建局各项工作在整改中加速推进、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557997 ;邮寄地址:鹤城区金海路148号,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 1501780687@qq.com。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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