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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纪委关于工作作风督查情况通报

  鹤纪通〔2018〕2号

  关于工作作风督查情况通报

  为整治“慵懒散”、提振精气神,区纪委监察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督查,现将近期督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7年12月7日全区脱贫摘帽迎省检动员大会缺会单位处理情况

  1.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办公室工作人员覃俊杰,因工作疏忽,会议通知未传达到位,导致该单位应参会人员缺会。12月8日,经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覃俊杰通报批评、扣除2017年度绩效奖金800元处理;给予办公室主任黄昱翔通报批评、扣除2017年度绩效奖金600元处理。

  2.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亚珺,因工作疏忽,会议通知未传达到位,导致城中执法大队和城北执法大队应参会人员缺会。12月8日,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李亚珺通报批评、扣除2017年度绩效奖金800元的处理;给予办公室主任陈泽旭通报批评、扣除2017年度绩效奖金600元处理;给予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张军通报批评、扣除2017年绩效奖金600元处理。

  二、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1.1月11日区林业局:林湘武、郭飞群、黄芳、李永红、肖爱军、卢艳、文梅英、瞿玉杰、蒲生财、唐杰、杨月娥、江贤文、向元生等工作人员中午提前就餐。经区林业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上13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年终绩效奖金500元处理。

  2.1月11日区森林公安分局潘鑫、雷恒中午提前就餐。森林公安鹤城分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上2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处理。

  3.1月11日区人社局肖博文、彭俊中午提前就餐;舒云桂上午9:15在办公室吃早餐、吴浩上班迟到。区人社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上4人分别给予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年终绩效奖金200元处理。

  4.1月11日上午9:20区建筑设计院工作人员外出无备案登记。区住建局党委对该院主要负责人周斌进行约谈。

  上述问题,表面看反映的是少数人员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守纪不严,自由散漫,实质上暴露出部分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化,执纪不严,管理松懈等深层次问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纪律教育,强化内部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方式,找准纪律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抓“常” 抓“ 长”,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纪委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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